捷克南波西米亚大学讲学回顾
Report on the Lecturing Stay at the University of South Bohemia
为了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国际交流合作,应捷克共和国南波西米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outh Bohemia,USB)邀请,捷克上海地区(长三角)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学森博士,以USB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名义,先后在USB经济学院、法律学系开展了系列讲学活动,应邀分别在布拉格经济大学(The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in Prague)、托马斯巴塔大学(Tomas Bata University)举办学术讲座,走访了中国“一带一路”捷克站、捷克仲裁院,赴匈牙利布达佩斯与著名的罗兰大学法学院进行交流,等等。
特别是,在布拉格期间,张学森教授与捷克上海地区(长三角)合作商会会长陆汉斌先生等,多次探讨完善商会平台功能、促进中捷合作交流等问题。此次,捷克讲学交流活动,探讨了合作,加深了了解,成果颇丰。
一、讲学讲座与交流活动
1.南波西米亚大学讲学
根据南波西米亚大学邀请函以及双方商定,在捷克共和国期间,张学森教授开设了两门课程,一是《国际商法(与中国法律比较)》(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with Chinese Specifics),二是为该校师生开设了《成年人用拼音学汉语》(Chinese Language by Pinyin for Adults),均受到参与者的欢迎。另外,还为Martina Krásnická博士的国际商务课程班级,举办了一次《CISG专题》讲座。
2.托马斯巴塔大学专题讲座
经过南波西米亚大学协调安排,2019年3月26日-27日,张学森教授应邀在托马斯巴塔大学(Tomas Bata University in Zlin)管理与经济学院举办了“私人财富管理及其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受到该校国际学生欢迎。讲座由该校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Ing. Lubor Homolka博士主持。
在该校期间,张学森博士与该院院长Ing. Drahomira Pavelkova教授、副院长Bedrich Zemola等进行了友好交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和特色优势。
3.布拉格经济大学专题讲座
2019年4月10日,张学森作为南波西米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outh Bohemia in Ceske Budejovice)访问教授,应邀到位于捷克共和国首都的布拉格经济大学(The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in Prague, VSE)举办了“私人财富管理及其法律问题”(Private Wealth Management and its Legal Aspects)的专题讲座,受到现场200多名师生欢迎。讲座由Ing. Lubos Smrcka教授主持。
在讲座中,张学森教授从私人财富管理的法律视角、最新发展趋势的三个方面和未来应对策略的三个建议等角度展开讨论,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快速发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特色优势、我国最新《外商投资法》正式颁布等,解读了我国私人财富管理市场的法治环境,分析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于国际金融投资机构和专业人士事业发展的未来机遇。
在该校期间,张学森博士与布拉格经济大学Lubos Smrcka教授,南波西米亚地区法院副院长Zdenek Strnad博士等进行了友好交流,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和特色优势,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中欧合作和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最新进展。
4.与我国“一带一路”捷克站交流
2019年3月30日-31日,张学森教授应邀赴布拉格,与我国浙江省“一带一路”捷克站筹备组组长、捷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张风德先生及其同事们金更忠博士等进行交流,就“一带一路”倡议在捷克和中欧发展、捷克站建设推进情况,以及未来合作发展前景,进行了探讨。
5. 与匈牙利罗兰大学法学院交流
2019年4月5日-4月7日,张学森教授在南波西米亚大学法律系主任Dr. Hrubý 博士和青年教师Dr. Slobodník博士陪同下,访问了位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罗兰大学法学院,与正组织跨国商事法律硕士项目(LL.M in Trans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的丹尼斯·坎贝尔(Dennis Campbell)教授及其同事等进行了友好交流,并就正在合作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CFPL国际金融法律暑期项目的后续工作进行了商讨。
期间,张学森博士一行与匈牙利仲裁院前院长、布达佩斯天主教大学法学教授瓦霍夫思(Eva Horvath)教授和美国西雅图首席大法官约翰·P·埃里克(John P Erlick)教授就未来合作交流进行了友好商谈;与坎培拉教授、赫鲁比博士、斯洛博登博士等就萨尔茨堡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法学硕士学位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商讨。
6. 与捷克仲裁院探讨合作
作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金融专家组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SHA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仲裁员,张学森博士于2019年4月11日,与分别从英国和意大利专程赶来商谈合作的老朋友、知名仲裁员Damian Croker和Francesco一同访问了捷克仲裁院(The Czech Arbitration Court, CAC)。
期间,张学森仲裁员与捷克仲裁院副院长(CAC vice-president)Vladimir Balas博士、域名争议中心主任(CAC head of domain name dispute)Lenka Nahlovska女士,以及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郡县分会主席(Chairman of the Western Counties Branch of 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Damian Croker先生、意大利独立仲裁员及SLL国际律所高级顾问Francesco Bentivegna先生,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布拉格规则》的意义与应用前景等,以及中捷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进行了探讨。最后,Lenka女士带领张学森仲裁员一行参观了CAC的办公场所、仲裁审理室等。
二、几点体会与思考
(一)捷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我国应加强与之交流合作
捷克共和国属于中东欧国家,被誉为欧洲地理的中心。捷克东面毗邻斯洛伐克,南面接壤奥地利,北面邻接波兰,西面与德国相邻,面积78866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7727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90平方公里。由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西里西亚3个部分组成。捷克主要有机械制造,化工,冶金,纺织,制鞋,木材加工,玻璃制造和啤酒酿造等工业部门。捷克于2006年被世界银行列入发达国家行列。在东部欧洲国家中,捷克拥有高水平的人类发展指数。
捷克的出口对象是欧盟成员,尤其是德国。目前,该国经济大多已经私有化,包括银行和电信业。中央政府正计划要继续私有化能源业和布拉格机场。捷克是东欧和中欧的新兴民主国家其中最为发达的。自奥匈帝国时期起,捷克就是东欧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捷克拥有一个高度工业化的经济体。捷克于2007年12月21日成为申根公约成员国,取消了同周边国家的边境限制。捷克目前还不是欧元区成员,暂时不考虑加入欧元区。
中东欧国家在亚欧大陆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近年来,我国与中东欧国家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成效显著,双方的经济、贸易、文化合作成果丰富。未来几十年,随着中东欧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将成为连接西欧与亚洲国家的纽带,还将成为连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桥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将为中东欧国家发挥这样的作用增添助力。
经过本次应邀在捷克共和国讲学讲座以及相关交流活动,深切感受到捷克人民对于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友好情谊,特别是捷克共和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参与,给人印象深刻。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捷克是积极响应和参与的中东欧国家之一。目前,浙江省正在布拉格建设“一带一路捷克站”,将有利于我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欧经贸合作。
(二)中捷高等教育合作前景广阔,中国高校应抓住机会占领先机
近两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智库和学术交流日益增多,很多中东欧学者因此加深了对中国的认识和了解,为中欧、中捷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基础条件。
比如,在捷克讲学期间,张学森专门拜访了所在的南波西米亚大学校长Tom Machula博士,作为本次应邀讲学工作的一个部分,对前期讲学讲座、学术交流工作,以及未来合作关系,进行了友好交流。校长先生是一位哲学博士,顺口提及我国5000年悠久历史和孔孟文化哲学,令人意外和感动。他对于未来中捷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交流,也是非常期待。
在捷期间,在南波西米亚大学讲学,在布拉格经济大学和托马斯巴塔大学讲座,与捷克仲裁院领导和专家的交流过程中,深切感到“一带一路”倡议与合作理念,在捷克共和国已经得到社会各个层面认同。在交流中,都表示出要在教育领域做出改革创新,加强合作交流,期待共建“一带一路”财经类高校联盟,促进“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建设。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和加强与捷克共和国各个方面的交流,促进两国全方位合作,以带动我国与整个中东欧地区的合作关系不断提升。高等教育之间的交流合作,应该成为一个重要领域。
应该说,中捷教育合作基础已经比较扎实。2016年10月12日,我国教育部与捷克教育青年体育部签署了中捷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该协议是中捷教育合作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两国教育合作迈上更高台阶,可以更充分发挥两国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推动双方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学术交流,为中捷学生教育交流提供极大便利,并为中捷学生进一步深造和就业等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对加强两国间人文交流具有积极作用。教育部领导指出,中方愿同捷方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语言教学合作,促进校际交流,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探索校园体育和艺术合作。捷方愿与中方携手合作,推动捷中教育合作迈上新台阶。
因此,在如此良好的大背景下,建议我国有关高校重视和加强与捷克高校的合作关系,与更多的捷克高校建立和发展全面合作交流关系,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凝聚更多办学资源,促进高水平国际化大学建设目标的尽早实现。
(三)完善相关鼓励性制度安排,选派更多专家赴海外讲学交流
此次应邀担任捷克共和国南波西米亚大学客座教授,在该校讲授课程,并以该校客座教授名义,应邀到其他高校举办讲座,得到了锻炼,收获了经验。加之,201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University of London)担任客座研究员(Visiting Fellow),分别应邀在伦敦大学城市法学院(The City Law School)、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CIArb)举办专题讲座的经历说明,我国要完善相关制度,鼓励更多专家以海外讲学方式开展国际交流。
从高等院校角度,多年以来,我国很多高校选派师资赴海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多是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学者名义,从事一定的项目研究或者个别的学术交流活动,或者说,主要在于学习进修,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这主要因为,过去一个阶段,我国高校,特别是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较重。但是,应该看到,十几年来,很多高校师资队伍成长较快,已经有了一批学术与专业水平较高、可以使用外语从事教学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可以胜任海外讲学工作,既可以传授专业知识,又可以讲好中国故事。关键在于,通过选派师资海外讲学,可以更好地与海外专家进行交流,凝聚更多办学资源,促进国际化发展。